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16—2017)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16—2017)
“2016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
“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公证保全社会调查活动 助力商标纠纷中的姓名权保护
美国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因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乔丹”及“QIAODAN”侵犯其姓名权,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由此引发“乔丹”商标争议系列诉讼。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审,于2016年12月审结,具有广泛社会影响,被评为“2016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阐释了姓名权保护的内涵与法律依据、外国人外文姓名的部分中文译名的保护等问题,并认定“乔丹”商标损害了迈克尔乔丹在先享有的姓名权。此前,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北京市长安公证处等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对本案据以认定事实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该报告以特定城市的受访人对“乔丹”商标与迈克尔乔丹之间是否容易产生误认与混淆为调查对象,是认定本案事实问题的关键证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可了该调查报告,认为它“对调查对象的构成、访问方式、抽样方法等都有详细的说明”,并附有调查问卷等原始材料,其“真实性、证明力相对较高”。本案中,社会调查过程保全证据公证对法院认定“乔丹”商标与迈克尔乔丹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体现了公证证据在涉及商标纠纷的姓名权保护案件中的独特价值。
美利肯公司与上海齐润化工、淄博润源化工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公证保全涉案事实 助力发明专利权保护
美国美利肯公司(MILLIKEN & COMPANY)因上海齐润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齐润化工”)与淄博润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润源化工”)侵犯其澄清剂产品发明专利权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二审审结,两审法院均认定齐润化工、润源化工侵犯了涉案发明专利权,应予以赔偿。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等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分别对美利肯公司委托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在齐润化工经营地的取货过程等证据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该公证证据对证明齐润化工侵犯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事实具有一定作用。本案表明,公证固定发明专利侵权证据,有助于发明专利权的保护。
奔迈国际与乐扣乐扣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公证保全购买涉案物证行为 参与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
奔迈(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奔迈国际”)因上海乐扣乐扣贸易有限公司、乐扣乐扣日用品(苏州)有限公司(下称“乐扣乐扣”)生产、销售的玻璃水瓶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二审审结,认定乐扣乐扣侵犯了奔迈国际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奔迈国际的代理人在天猫网“乐扣乐扣旗舰店”购买涉嫌侵权的玻璃水杯及其后收货的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该公证证据为法院认定乐扣乐扣侵犯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事实提供了依据。本案的独特之处在于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商独资企业,都是知名的水杯制造商,并且,本案公证事项为电子商务平台的购物及收货全过程。本案表明,在对外开放与互联网时代的双重背景下,公证在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方面有其特殊价值。
上海歌城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侵权纠纷
公证保全涉案音像作品播放情况 促进音像作品放映权保护
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滚石公司”)授权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管理其音像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与广播权。上海歌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歌城”)于其经营的KTV中使用滚石公司音像作品供消费者点播,音集协以其侵犯音像作品放映权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审结,法院认定上海歌城侵犯了滚石公司对涉案音像作品享有的放映权,应予以赔偿。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音集协委托代理人在上海歌城营业场所的消费及摄像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记录了上海歌城经营场所可供放映的涉案音像作品的情况。现实生活中,KTV经营场所未经许可使用歌曲MV,侵犯音像作品著作权的现象比较常见,本案即为此类案件的代表性案例之一。放映权为著作权财产权的一种,本案显示,公证对于音像作品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爱奇艺诉万幕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公证保全涉嫌侵权事实 促进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爱奇艺”)因上海万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万幕公司”)经营的“万幕私人影院”向消费者提供电影《杀破狼2》、《十万个冷笑话》的点播服务,侵犯其对上述影视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一审审结,认定万幕公司侵犯爱奇艺对涉案影视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爱奇艺的代理人利用“万幕私人影院”包厢内的播放设备搜索、播放涉案影片的过程进行公证,该公证显示,涉案影视作品系存储于“万幕私人影院”局域网的服务器终端,消费者可从该终端获取片源播放。这一公证证据被法院采信,是法院裁判所依据的关键证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财产权的一种,本案中,公证有力地保护了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体现了公证在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
“用户点评信息”大数据第一案
“大众点评网诉百度不正当竞争案”
公证保全涉案网络证据 助力法院认定点评信息权益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创建者与运营者,因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旗下的“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从大众点评网抓取并展示用户点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二审审结,是关于用户点评信息使用纠纷的第一案。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上的用户评论信息是由汉涛公司付出大量资源所获取的,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百度公司利用技术手段从大众点评网抓取大量用户点评信息用于充实“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已经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容忍的必要限度,构成不正当竞争。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上海市卢湾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对“百度地图”和“百度知道”界面中所展示的来自大众点评网的用户点评信息的数量、范围和所涉及的商户的行业分布等情况,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为法院认定涉案点评信息使用范围,判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提供了依据。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信息的价值日益突显,本案反映出公证在保护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方面的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首例电子竞技游戏赛事网络直播纠纷案
“耀宇诉斗鱼不正当竞争案”
公证保全涉案电子证据 助力电子竞技赛事独家转播权保护
上海市耀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耀宇公司”)因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斗鱼”)侵犯其依法取得的DOTA2赛事独家转播权提起诉讼。本案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6年二审审结,是国内首例电子竞技游戏(下称“电竞”)赛事网络直播纠纷案。电竞产业近年来飞速发展,赛事网络直播是其衍生产品之一。然而,电竞直播的权利性质及侵权认定问题尚存诸多法律难题,本案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新思路。法院认为,涉案电竞赛事独家转播权虽不属于著作权,但具有商业属性,是一种财产性民事权益,可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上海市黄浦公证处分别为涉案电子证据,即当事人耀宇公司的运营经理与游戏主播的QQ聊天通信记录,以及斗鱼TV对涉案赛事的盗播画面,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为法院认定侵权事实并据以判定损害赔偿提供了有力依据,是公证在互联网时代保护新型民事权利的有益实践。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批委托公证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案件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以程序保障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16年12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下称“东方公证处”)签署协议商定,对于法院难以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东方公证处代为送达。首批知识产权诉讼文书已于2017年5月完成送达。本案表明,公证不仅可以通过保全证据公证、合同公证等方式保护知识产权实体权利,还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从程序上保护知识产权。送达是民事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通过诉讼文书送达,当事人得以知悉诉讼程序进程,了解诉讼权利义务。充分有效的文书送达是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保障的重要方面,公证机构接受法院委托送达诉讼文书,有利于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以公证程序之公正保障司法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是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准司法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