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注销抵押登记)
申请人: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化学工业区联合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根据债权人(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分别提交我处的贷款结清及申请撤销抵押权的证明,债务人(抵押人)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已于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偿还了授信协议主债权共计 人民币壹拾亿零叁仟陆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1,036,988,000元)。
兹证明(2007)年沪证登字第1号《抵押登记证书》项下记载的债务履行完毕,抵押权终止。该抵押登记自发文之日起注销。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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