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如何公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6月20日通报,截至6月19日,全国新冠疫苗接种超10亿剂次。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接种疫苗工作收获的重大历程碑。
当今,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已然逐步成为了一张“出境通行证”。而如何办理出境使用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公证?如何使得当事人更快捷、更便利地办理公证?我处将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可以到全市可接种新冠疫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具。(特别提醒:两针疫苗需两针全部打完才能开具凭证)
市民为出境所需办理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公证,可携带受接种疫苗者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及已盖章的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凭证》原件至我处静安区凤阳路598号接待大厅办理。
如接种疫苗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代理人另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及接种疫苗者的委托书前来代为办理。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提高服务效率,市民更可以通过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对接的在线业务办理小程序——“东方公证在线办理”,直接完成包括“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公证”在内的120项“一次都不跑”事项的申办。
在线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资深公证员和助理将负责在线为市民提供在线咨询、预约、办证服务。让市民们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公证到家。
市民如有需要可以拨打我处4008214848、22877905、 22877907咨询热线(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及公证员一对一专属服务,我们也将为市民提供专业的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员董雨婷:18916950791
公证员吕臻卿: 18017325320
公证员助理方毅:1801732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