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
7月28日,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进行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本次《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证行业与律师行业合作发展的一大步。本处素来重视公证行业与律师行业的合作研讨,并与部分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了多次交流学习活动。如今,在《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推动下,本处将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展开更紧密的交流研讨,同时也能更顺畅地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协助律师草拟、制定、审查、修改法律文书中与公证相关的条款,对法律问题中所涉及的公证问题提供更多元的分析论证。
本次《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证行业与律师行业融合创新的一大步。我们旨在通过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的模式,在为个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得到更全面、更细致的公证服务。本处将针对个人、企业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公证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公证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及协调调解,使当事人或企业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同时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与公证服务。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携手,是公证行业与律师行业共同推动法律行业发展的一大步。通过整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优秀资源,我们将以卓越精湛的专业知识、勤勉尽责的职业素养服务社会,共同打造和谐、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同体。如今的我们已蓄势待发,期待日后携手共创双赢!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吕红兵和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等双方代表出席了该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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