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鲍慧民莅临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调研
5月31日上午,上海高院执行局局长鲍慧民、副局长毛译宇莅临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调研,与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党委委员、副主任吴郁,及顾佩芳、金融三部(执行事务部)部长王晓良、民事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丁闻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介绍了本处近年来公证强制执行工作情况,并针对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市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毛译宇分析了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主要原因。
市高院执行局局长鲍慧民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执行工作与公证强制执行工作良好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执行各环节畅通,打造执行工作新格局。

上一篇: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开展座谈交流
|
下一篇: 本处召开5月份处务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