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应邀参加2016年中国互联网应用创新大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11月21日下午,本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应邀参加2016年中国互联网应用创新大会,并就公证如何服务科技金融发表主题演讲。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改革道理上,随着传统企业的创新改造和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完善科技和金融的结合机制,推动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互为驱动,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及《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支持发展风投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等举措,为科技金融创新提供了好的生态发展环境。
公证是一项预防纠纷、化解争议的法律制度,是一种预防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以其独特的预防效力在前端介入各类民商事法律活动之中,为各类经济法律活动提供规范性的指引和预防性的保障,从而有效避免争议纠纷的产生。同时,公证也在越来越广泛的范围内介入到法律争议纠纷的解决进程之中,成为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纠纷解决机制以外的一种有效的补充。《公证法》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这意味着公证往往介入于民商事法律活动的前端,为其提供预防性的法律保护。具体到金融公证而言,金融公证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与金融活动有关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金融公证依托于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中立的第三方主体地位、法定的提存优势等核心资源,涵盖了借款、担保、信托、融资租赁、债权转让等多种金融活动形式以及提存、资金监管、支付监管等各类公证法律事务。在传统金融领域,公证业已发挥着预防纠纷、控制风险的重要作用,面向科技金融领域,主要渠道有两个:一是政府资金建立基金或母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企业;二是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租赁等,希望公证在这些方面也能够发挥更为重要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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