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颁布《关于实施<物权法>的有关办证指导意见》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为明确与公证的有关问题,本处专门制定颁布了《关于<物权法>的有关办证指导意见》,包括公证证词的变化、与共有有关的问题、担保物权的实现与强制执行条款、浮动抵押、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权存续期间与申请执行证书的期限、抵押权与租赁权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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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处颁布《办理有关民事公证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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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实施,为明确与公证的有关问题,本处专门制定颁布了《关于<物权法>的有关办证指导意见》,包括公证证词的变化、与共有有关的问题、担保物权的实现与强制执行条款、浮动抵押、抵押财产的转让、抵押权存续期间与申请执行证书的期限、抵押权与租赁权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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